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18-02-07 17:59:28来源:<推荐访问:述职报告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州农业和扶贫开发委员会是州委、州政府领导全州“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涉农资金量大、涉农项目多的管理部门,作为州纪委派驻农扶委的纪检组长,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自觉地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我来说显得更为重要,因此本人以开展学习“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活动为契机,通过中心学习组学习和全体职工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xx同志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会工作报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州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州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书目和有关文件、资料。并撰写了学习心得两篇。

通过学习本人感触很深,使自己对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从而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了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二、践行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来认真执行。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布署,年初结合我委的实际纪检组拟定了《黔西南州农业扶贫开发委员会201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和《黔西南州农业和扶贫开发委员会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从“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解”、“督促检查”三个方面,认真制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坚持&ldqu

o;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明确职责范围,督促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二是以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专题学习教育和州纪委开展“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我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准则》讲座和《自酿的苦酒——乔洪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等教育专题片,并请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安国勋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强化人民公仆意识,筑牢反腐倡廉大堤》的廉政党课。对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学习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到工作中,与推动当前的农业农村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实际工作中,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用廉洁自律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规定来对照检查自己,不断提高勤政廉政思想素质。

三是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职责。我委纪检组始终将涉农资金监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主要内容,对我委管理使用的涉农资金,特别是财政扶贫资金以及其他项目资金都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参与对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检查、参与了对XX—2012年度扶贫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抽查和XX年-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检查。始终把项目资金监管作为治本抓源头工作的重点。为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的动态监督管理,及时更新扶贫资金监测数据。对省批复实施的项目,严格要求全州八县市及时将项目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系统,州级监测系统认真审核各县项目的申报情况,及时送报到省级,截止到2012年12月10日止,全州财政扶贫项目706个,资金12233.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系统已送报项目259个,资金为:10876.5万元,录入率为100%。通过监测系统动态地掌握了全州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起到了良好的监测作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从源头上加强了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同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公开、备案、责任追究”三项制度,2012年

我委对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共备案资金 19187.9万元,备案率达100%。

四是认真完成上级及有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参与了州纪委对原州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张祥基严重违纪案和原州皮肤性病防治中心主任苏文义涉嫌受贿、贪污和挪用专项资金案以及原晴隆县农业、林业扶贫开发局局长龙启志涉嫌受贿、贪污和挪用专项资金案的查处。二是认真负责地完成了省农委纪检组交办的关于州鑫康公司有关问题的情况调查以及省扶贫办交办的对全州扶贫资金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三是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反映驻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简报11篇,撰写了《黔西南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调研报告》1篇,同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工作信息等。

五是认真学习,自觉提高自身素质,7月下旬参加了中纪委在北京大兴举办的全省扶贫系统“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通过学习使自己对新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在思想上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应用,在学习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

三、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认真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廉洁自律方面能按照中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规定来对照检查,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没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同时全力支持委党组工作,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始终保持自警、自省、自励的廉政从政意识,做到了为政清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省农委、省扶贫办、州委、州政府、州纪委、州监察局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有:

对农扶委具体职能、业务知识,特别是项目实施管理业务需要加强学习,以利于纪检工作的指导;平时忙于具体业务工作,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不够。

五、201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2年是我州即将完成 “xxx”规划任务,制定好“十二五规划”时期,切实加强“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推进

现代农业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既是我委“三农”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又是严竣的挑战。切实抓好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对确保我委“三农”工作各项任务的实现,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学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州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整个“三农”工作实际,把全州农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引向深入,奋力推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我委的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州农扶委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开展,使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和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把深入农村改革作为加快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动力,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推进由发展方式粗放,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的传统农业,向集约经营,规模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并加快建成一批新农村,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2、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夯实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重点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xx在中纪委xx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省纪委、州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全州农扶委系统继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警示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黔西南州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力度对我委涉农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防止制度流于形成,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着眼于“三农”工作的实际,加大对“权、钱、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易发腐败问题的预防。三是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促进责任制的落实。继续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落实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党员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优,不得晋职、晋级,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干部年终考核工作相结合。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围绕我州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核心工作,认真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依法行政的监督,确保全州农扶委系统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三是加强对中央推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专项资金监督落实,要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各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努力为我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