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情况的汇报

时间:2018-02-07 15:49:11来源:<推荐访问:情况报告
满洲里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工作中,把工作重心放在全局性大事、要事的研究和谋划上,放在重大决策、重点部署的推进落实上,放在重要问题的解决上,有效保证了市委、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

一直以来,满洲里市委、市政府注重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使市委、政府的决策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统筹兼顾、高效务实的决策制度体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切实提高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办公厅下发了《中共满洲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厅发〔XX年〕87号),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对市委、政府的决策事项进行了科学分工,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明确和落实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建立和健全了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协调机制,要求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要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按规定应由常委会议事决策的事项,必须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做出决定。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和权力的事项,必须经过充分协调会商,确保市政府决策的顺利执行。以上规章制度的制定从行政决策的范围、权限、程序、效能、反馈、评价等多个方面建立健全了我市行政决策的体制和机制,为推进我市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XX年和XX年年,市委共召开了36次常委会议,政府共召开97次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议题包括: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换届选举,完善财政体制,干部任免,“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招商引资,大额资金使用,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扎煤公司退休职工工资问题,XX年我市重点工作、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XX年年建设任务安排及城市基本建设项目、造林绿化、城市新功能区规划,XX年年中国北京—满洲里国际青年节,俄罗斯中国年筹备,工业重点项目,查干湖旅游景区项目及扎赉诺尔国家矿山公园建设,全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及出口加工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扎区XX年年弱势群体脱贫,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筹建,解决南区居民饮用水、成立满洲里市航空产业发展管理局等重大事项。在决策过程中,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保证了决策层每一个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决定权,体现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在重大决策的实施和召开常委会的过程中,要求人大和政协领导同志列席会议,同时,市委定期向市人大、政协通报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如重大项目的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都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研究咨询机构论证评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参与重大决策,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实行决策责任制,落实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重大决策效能,我市下发了《关于实行贯彻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制的规定》(厅发〔XX年〕91号),明确和落实了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对市委作出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负总责,各常委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决策负责,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部门的决策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市委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市政府印发和转发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说明。

近年来,市委牵头做好全局性的工作,并按照工作和职能的分工,将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提出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市政府及各个职能部门也按照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深化和具体化,制定可操作、易落实的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的同时,市委书记及各常委能够身体力行,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工作,XX年和XX年年,共召开书记现场办公会议21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推动了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此外,市委对落实重大决策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调查,以市委督查室名义组织,组成四大班子联合督查组,对重大决策及重点项目的实施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促进决策的落实。

政府逐步健全行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等重要行政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特别是针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行政决策行为,建立了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和不当性的审查认定等制度。对因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建立科学决策程序和机制,努力实行专家咨询制度

XX年年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的通知》(厅发〔XX年〕94号),明确规定了论证范围,即凡使用我市战略性资源,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都事先进行专家咨询。建立了咨询论证专家库,明确定位了专家顾问组为市委实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咨询机构。借助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同时确定了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家咨询论证的事务性工作。专家论证制度,就是把专家对决策方案的意见作为可行或不可行的重要依据,使决策形成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专家顾问组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搜集和提供第一手的信息,成为市委、政府重大工作决策程序的重要一环。如南区改造、污水处理厂等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都是以全市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由政府法制机构作法律分析,为保障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推进决策监督,大力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社会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既是决策公开制度的要求,也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的保证。因此,市委十分重视决策的公开,并下发了《中共满洲里市委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试行)》(厅发〔XX年〕98号),规定了市委在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台重大政策规定的决策阶段,为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应采取听证的办法。

一是要求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深入基层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 

二是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从群众那里汲取营养和智慧,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作思路。政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桥梁作用,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政府在每次重大决策之前,都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保证决策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三是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公开接待日制度、信访包案制,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及时采取对策化解矛盾和问题。

四是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阳光作业、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责成执法执纪部门公开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五是为切实落实社会公示制度,市委、政府充分发挥我市综合网站的作用,设立市委信息公开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领导机关做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决策的规定和制度、决策的权限、决策程序等都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示。XX年和XX年年两年来共发布了9份公告,对54名同志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任职公示。社会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行,不仅起到了社会监督的作用,而且通过各种方式实行了政务公开,完善了群众参与和市委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是对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收费、水电气暖收费、行政处罚等,按惯例通过邀请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群众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

五、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保证民主科学决策的贯彻执行

在执行决策过程中,加强了同级的横向监督、下级的逆向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

一是强化了强化社会监督网络建设。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各界群众的社会监督,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机制,把监督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为便于群众对市政府工作的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一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全部实行公开,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条件,有效保证了市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

三是建立督办落实制度。市委市政府为了保证决策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在班子内部实行了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者和完成时限,加大督办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只争朝夕、苦干实干、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不断改革和完善市委、政府决策机制,确保把握正确的决策方向,不断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