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占商标许可合同

时间:2018-02-07 10:26:00来源:<推荐访问:知识产权合同
  本协议于19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1 “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物货(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①(①:在本协议中,“标记”泛指作为工业产权被保护的商业符号,如商标、服务标记、鉴定标记或广告用语等。本实例的许可证文件以商标这一术语来表示用在某类货物(产品)上的标记。假如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服务的服务标记,则本文件应作适当修改以反映这种标记的性质。)。
  12 “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②(②:如果许可商标由一个或几个字组成,或由几个字母表示的缩略词组成,则可用此作为标识。如果许可商标还包含一些特殊的颜色或图案,则需在单独的附件加以标识。)。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③(③:这种附录一般采用表格形式,表中列出许可权扩展到的国名,在该国许可商标已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列出注册日期或申请注册日期;注册或注册申请所属国际分类(适当的话还有国内分类),以及所包括的货物或服务。还应包括如截止日期或延展日期等其他有关信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本表应随实际情况变化加以修正以保持适用。)。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31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④(④:很有必要提供一个附件详细阐明许可方的有关制造和销售产品规格、制造和质量控制标准与质量控制要求或所提供的服务,以便被许可方按本许可证制造和销售产品。)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32 条款31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在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3 按条款31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34 按条款31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35 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41 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______年①(①:期限十分重要,它与每个许可证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被许可方授受一个商标许可证,意味着它借助许可方在相关市场领域的良好声誉来推售其产品或服务,并由此得到好处。为了获得利润,被许可方必须在生产和开辟市场两方面进行大量投资。它自然不希望因商标许可提前终止而截断其利润来源,使投资价值降低甚至使之付之东流。所以被许可方可能要求在许可协议中详述许可证可以自动地或应被许可方要求而续展的细节。另一方面,许可方把许可证看做向被许可方市场输入标有自己商标的产品的有效方法,并希望许可证的期限相对短些,以便期满后自己在那里制造和(或)销售其产品。许可方也可能要求在被许可方有一最低销售量,若达不到此最低销售量,则终止许可证。许可方的另一方法是参与被许可立市场,所以许可方可以找出许多理由说明许可证不必延展,或只能由许可方酌定是否延展。这些问题必须由双方谈判协商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