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时间:2018-02-07 17:26:47来源:<推荐访问: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起点。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实现良法之治的基础。因此,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程中,必须切实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每一部法律法规制定的全过程,使立法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使立法准确反映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要通过立法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让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成为全社会奉行的基本准则。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是对依法治国的深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xx总书记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进程。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规范各种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建设法治中国,人民群众是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信任法律、尊重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武器。依法办事就是依法维权,自觉履行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就是有效地保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一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从而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坚持运用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