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展位)

时间:2018-02-07 11:09:31来源:<推荐访问:投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作为与乙方联营使用展位,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品牌。

  第二条 联营期限
  联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联营基本费用的交纳方式
  展位使用费、管理费按实际租用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共计合同期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_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期满一年后,依《山东省家具三包规定》乙方所售产品若无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予以退还。
  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照明电费用。乙方自用电按分电表计量数交纳实际使用费用。
  3.乙方须在当月____日前到甲方财务部门交纳下月场地使用费、商场管理费、上月电费等。每推迟一天,甲方按本合同期内未缴费用的0.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乙方次月____日前仍未缴纳所欠费用,甲方有权处理乙方货物,收回欠款和违约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规范、安全、便利的经营场所。
  2.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联营管理制度》,对乙方的经营、安全、卫生、计划生育以及文明经商、售后服务状况进行全面指导,乙方应服从管理。出现问题,甲方有权采取停业、罚款等有效措施直至终止合同。(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有关顾客投诉后,需在当天内答复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按顾客投诉实际情况根据《山东省家具三包规定》、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先行赔偿顾客;合同期内甲方接到两起及以上顾客对乙方的投诉,甲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3.甲方对乙方导购人员有监督管理权,对违犯规章制度或被客户投诉者,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对行为后果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调换或辞退。
  4.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各种资料。
  5.甲方负责为乙方售出的货品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并向乙方反馈信息。
  (二)乙方
  1.乙方在联营期间,有责任、有义务自觉遵守双方签订的《联营管理制度》中的全部内容。
  2.乙方不得制造并销售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需严格按照家居广场的统一规划进行布展,体现展品特色和展品文化。
  3.为完善经营,提高商品竞争力,商场提倡厂家进行装修,装修设计方案不能影响消防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并须报甲方备案,照明电路及负荷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自有财产(装修除外)由甲方统一进行保险。
  5.在联营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写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收回.转让此场地。甲方按合同期内剩余费用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且乙方需退还甲方在营业期间所给予的各种优惠费用。乙方未在终止合同日前撤出场地,甲方有权清场并无需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