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股东合作协议书

时间:2018-02-07 11:15:29来源:<推荐访问:建筑合同

合伙人:甲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合伙人:乙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合伙人:丙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 甲出资 万元,占 %股份;

乙出资 万元,占 %股份;

丙出资 万元,占 %股份。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若后期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由甲负责。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但必须召开股东会议,举手表决。

第四条 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经营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组织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不得歧视他人或随意脱离组织、出卖组织,如发现有故意危害集体利益行为者,视为自动放弃股份。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必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合伙人在合作期内不得在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时提出退股,若提出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任何合伙人不得不经所有合伙人同意擅自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组织相竞争的业务,如发现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放弃股权者其名下股份将均分给其他合伙人即股东。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体资金状况。

第九条 任何成员不得聘请其亲戚和家庭成员负责公司(集体内)重要职务,如财务、人事等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未提到的约定,全部按照《合伙企业法》最新办执行。

其它事项:

1、违约与责任 :甲乙丙方宣誓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依法向守约方赔偿

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

不成时,则由经济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文本为中文。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三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伙经营期限。

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零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