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实习大纲与鉴定

时间:2018-02-07 17:43:31来源:<推荐访问:实习自我鉴定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从事药品经营、生产、检验、管理和使用的具有大学专科水平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评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 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化学、生物学及相关的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药物制剂、药物鉴定、药物分析及各项常规药学实验等方面的专业 知识和技能;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

(一)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 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三) 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尽可能提供教学服务。

(四) 教学计划中所列选修课程供地方电大在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地方电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的需要自开有针对性的选修课。地方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 工作由各省级电大负责。

(五) 学生可以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也允许学生跨科类选修课程。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六) 有实验、实习和平时作业的统设课程,必须按中央电大统一要求组织完成。学生未完成实验、实习,或实验、实习不及格,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每门课程的平时作业的 成绩在总成绩中应占一定的比例,但不能超过20%。

(七) 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提供的教学大纲(或要求)组织实施。本专业安排毕业实习13周,毕业作业5周。试点单位可结合当地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将所 学理论知识、技能综合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三、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114学分。申请毕业证书学生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及获 得的相应学分在首门注册课程获得学分后8年内有效。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 ,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四、课程说明

1. 无机化学

本课程3.5学分,课内学时63,其中电视课20学时,实验9学时,开设一学期。

无机化学课程是药学类药学专业必修的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物质结构的基本理论,化学反应的基本原理、元素化学的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为进一步学习专业 课打下基矗

课程的主要内容:溶液、化学反应中的能量关系、化学反应速率与化学平衡、电离平衡与沉淀溶解平衡、氧化还原反应、原子结构与元素周期系、化学键、分子结构、晶体、配位 化合物、非金属元素、金属元素及试验。

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药物分析化学、药物化学等。

2. 有机化学

本课程5.5学分,课内学时99,其中电视课36学时,实验27学时,开设一学期。

有机化学课程是药学类药学专业必修的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有机化合物的命名方法、基本反应、简单的结构理论及基本实验技能,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课打下基 矗课程的主要内容:烷烃、烯烃、炔烃及二烯烃、脂环烃、芳香烃、卤代烃、醇、酚、醚 、醛、酮、羧酸、羧酸衍生物、胺、杂环化合物、氨基酸、蛋白质、核酸、糖,类脂和萜类 、医药用高分子化合物的命名、结构、性质、重要代表物在医药中的应用等,以及立体化学 基储红外光谱的基础知识。